中医药学会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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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复学术产业联盟管理办法

    作者:联盟 更新时间:2017-09-04 14:11:52
    来源:联盟秘书处  浏览人次 2742

    中华中医药学会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联盟的名称:中华中医药学会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

    英文名称:Pain and Rehabilitation Industry Alliance of China 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英文简称:PRIAC

    第二条 本联盟的性质:中华中医药学会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的领导下,由积极投身于中国式疼痛诊疗模式,致力于疼痛、康复诊疗产业,立志于推动疼痛与康复中西医医疗技术发展的高等院校、医院、医疗装备企业、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疼痛康复技术培训机构、创新型疼痛康复技术(设备)研发机构、具有疼痛技术专长的个人、相关企业及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联盟。

    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是在国家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国科协发布《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的大背景下,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各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2017年1月13日批复文件(批文号:中会国际发[2017]1号)成立的国家级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中华中医药学会为主体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疼痛学分会第二届分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长信同志担任联盟主席。

    第三条 本联盟的宗旨: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职业道德的基础上,团结和组织国内外疼痛与康复领域的高等院校、临床机构、科研院所、医疗装备企业、医疗器械销售及服务企业、疼痛康复技术培训机构、医药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者,大力推动疼痛与康复产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及应用,提高产业科研水平及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同时促进学术发展,服务于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校、医药类企业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中医药医疗与康复产业学术发展。

    第四条 本联盟接受中华中医药学会的领导,遵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行业发展方向和政策。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包括:以推广中国式疼痛和康复专业学术为基础,整合中西医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学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需求。

    联盟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一)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创新实践,具体如下:

    1、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联盟的优先战略,以疼痛与康复技术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不断创造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模式和新需求和新市场,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更高质量的产业水平和就业机会。

    2、搭建科研人才、医药企业与产业资本对接的平台,提升科技成果与经济融合的力度和效率;

    3、深度融合联盟成员的资源,挖掘更先进有效、安全便捷的疼痛与康复治疗技术,应对重大疾病和人口老龄化挑战。

    4、以传统中医药治疗技术为基础,促进中西医药、生命科学、生物工程等多领域技术融合,提升中西医防治疼痛的能力。

    5、研发创新药物、先进医疗装备和生物治疗技术。

    6、健康医疗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引入疼痛与康复产业,发展疼痛与康复治疗的精准医学技术。

    7、开发数字化医疗、远程医疗技术,推进疼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老等社会服务网络化、定制化,发展一体化健康服务新模式,显著提高疼痛防治能力,有力支撑健康中国建设。

    8、推动疼痛与康复技术培训推广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

    (二)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积极开展如下工作:

    1、全方位发挥联盟的组织和人才优势,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做“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单位。

    2、建立疼痛与康复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根据中国科协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和专业人才进行对接,促进研究机构与示范区企业之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

    3、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共同建立研发平台、合作培养创新人才、促进校地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推广应用。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资源,利用中国科协“科技信息服务企业创新”项目库的国外专利信息资源,帮助重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开展系统技术服务,在重点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指导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根据《医疗精准扶贫》精神,积极参与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疼痛防控水平,协助基本医疗机构改进疼痛与康复管理理念与模式,引导联盟成员及产业资金大力扶持基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发展。

    (四)联合中国医疗装备协会,制定疼痛及康复产品的企业标准;

    (五)联合中华中医药学会疼痛学分会制定疼痛及康复学术产业的规范化建设,推动诊疗指南、操作规范体系的建立;

    (六)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国际部的具体监督和指导下,促进中国式疼痛诊疗模式在“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及重点地区的推广和交流;

    (七)推动民间特色中医药的交流及推广;

    (八)大力推广联盟成员单位的技术、产品,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开展、实现联盟成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需求,促进中西医医疗与康复产业学术发展。

    (九)开展疼痛与康复的学术交流,推广疼痛与康复的适宜技术及诊疗设备;通过市场调查和研究,总结行业科学发展的策略和方向,积极为国家职能领导部门建言献策;促进医药行业产、学、研、用等的技术创新、开发和合理应用;具体如下:

    1、开展疼痛康复行业的职业培训,提高医学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2、开展市场调研和咨询服务,提供行业发展趋势报告、市场研究报告及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3、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疼痛与康复学术刊物、书籍及信息资料、音像制品,办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疼痛与康复学术产业联盟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4、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疼痛与康复的行业展览及学术会议;

    5、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本行业和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6、加强与国(境)内外相关社会组织和学术组织的友好往来,促进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

    7、承办政府委托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联盟理事会。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业务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联盟的秘书处单位:北京高等中医药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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