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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增加中医全科医生规模

    作者:赵维婷 更新时间:2018-01-29 15:48:39
    来源:中医药报  浏览人次 2406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5日举行《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介绍《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曾益新表示,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明确提出,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生制度。

      卢国慧介绍,中医药学蕴含着丰富的全科医学理念,在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方面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出台了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等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完善中医全科医生培训制度;设立了9个中医全科医学重点学科,探索推进中医全科医学学术发展和领军人才培养;批准设立了185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培养中医全科医生。截至2017年,已培养培训中医全科医生2.8万余人。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医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培养等工作,不断增加中医全科医生规模;充分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作用,依托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师承方式培养一批中医全科骨干人才,不断提升中医全科医生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吸引、稳定中医全科医生队伍的长效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搭建中医全科医生服务平台,鼓励中医全科医生牵头或参与家庭医生团队,不断拓展中医全科医生服务范围。

      此外,《意见》要求,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改革完善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意见》明确,从三个方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高校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加强全科临床见习实习。有教学潜质、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可以聘任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规模。支持认定为住培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与基层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全科医生。

      二是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改革,使基层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到基层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住培合格的全科医生,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经住培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和“乡管村用”。住培合格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到基层工作的,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与临床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非营利性全科诊所享受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三是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经住培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可经考核认定取得副高职称。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作为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经费保障,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宣传引导,狠抓贯彻落实。2018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要按照《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有关试点城市要率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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